各学院、各部门:
根据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》和自治区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24年度自治区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》(新教函[2024]448号)的工作要求,经学院申报、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决定,拟新增1个本科专业、撤销1个本科专业、停招3个本科专业,具体情况详见附件。
为保证专业设置工作的公开、公正与公平,现按照学校有关公示制度,对专业设置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7天。
如对专业设置情况有异议,可在公布之日起至8月27日前向教务处提出。
教务处电话:0991-2555401
纪检监察室电话:09991-2565907
2024年度本科专业设置情况汇总表.docx
教务处
2024年8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