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5年度本科专业设置、调整情况的公示  
2025-05-23
 

各学院、各部门:

根据自治区教育厅《关于实施2025年度自治区高校本科教学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计划》(新教函〔2025〕164号)文件中关于2025年度新增本科专业预申报工作指南的工作要求,经学院申报、专家评议和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,拟新增5个本科专业、停招3个本科专业,具体情况详见附件。

为保证专业设置、调整工作的公平、公正与公开,现按照学校有关公示制度,对专业设置、调整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一周。

如对专业设置、调整情况有异议,可在公布之日起至5月30日前向教务处提出。

教务处电话:0991-2555401

纪检监察室电话:09991-2565907

 2025年度自治区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申报专业汇总表.doc

 

 

新疆艺术学院教务处        

2025年5月23日